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必须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http://www.laibizhi.com日期:2013-7-31 浏览:0

原则上是要具备损害事实真实存在、发生了;被告行为存在违法,并且损害的结果是因为这个违法行为而造成的;另外就是被告人存在主观过错。这几个条件必备了,那么当事人就要承担赔偿。

    十五岁的英子因为要在县城上学,家里学校太远,就暂住在舅舅家。舅妈是个刁钻,脾气暴躁的人,经常指使英子干这干那。英子寄人篱下只能委曲求全。一天英子在写作业,听见舅妈和别人吵架赶快出去劝说。原来舅妈因为邻居的网线经过自己的窗子碍事,想让他挪走,对方没同意两人打起来了。晚上舅妈让英子上窗台将邻居家的网线剪断,结果英子剪错了造成电线短路,自己也被电伤。英子无法上学,英子妈别看是农村人一样是有见识的妇女,要求其舅妈赔偿医药费和英子应住院期间落下的课程进行的补课费用,营养费等等。舅妈当然不干,电线是她自己剪错的,我只是让她剪网线。这个责任应该她自己付。

    我们来从案例中分析,英子舅妈是否具备了需要赔偿英子的人身损害的条件。
    第一,损害真实存在。英子被电伤是真实存在的,有医院治疗记录和舅妈亲眼所见。这个舅妈无从否认。
    第二,行为人违法行为。英子舅妈指使英子剪人家的网线,本身就是法行为,一个是破坏公共设施,一个是教唆未成年人做危险性活动。这一点证据确凿。
    第三,损害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英子的受伤就是由于舅妈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
    第四,英子舅妈的主观过错。

    综上所述,英子舅妈应该承担英子的人身损害赔偿。

0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