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有哪些条件

来源:本站日期:2014-12-6 浏览:0

财产保全是为了维护民事经济中法律公义而采用的一种法律手段,由债权人等经济纠纷的利害相关人对某人的财产提出保全申请,防止被申请人将自己的财产进行转移和隐秘等情况,维护双方经济关系合理性。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相关法律精神的规定,财产保全应有其基本条件才能申请,深圳赖必治的追债专家最近在潮州、东莞等的讨债过程中发现一些朋友在不知道具体法规的情况下胡乱申请财产保全,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申请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有以下几项:

1、在诉前必须是紧急时候才能申请财产保全,这是财产保全这项手段最基本的要求。而什么是紧急情况呢,一般我们定义为如果不采取紧急的保全措施,债务人可能转移财产甚至是卷款出逃国外等,对债权人的债务安全产生致命的影响。

2、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同样也需具备条件,既然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那么申请人就必须是利害关系人,如果不是利害关系人将没有资格申请财产保全。这也是财产保全最基本的条件之一,法院在审查和判定是否批准财产保全的时候也会严格审核是否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借款合同等多方面的证据来判定。

3、为了维护被保全的当事人,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这是我国法律维护双方公平的一种表现,如果今后在起诉中发现被保全的财产和起诉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而在现代高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中对某人实施财产保全一定会影响当事人的生活。那么,如果在发现没有直接关系后对被保全的当事人如果赔偿,这就需要从申请人的担保中提供补偿。

4、财产保全所保障的民事纠纷必须有给付内容,这也就要求双方的民事争议必须是有形的东西,也就限制了一些人为了对某人报复而滥用财产保全,必须就具体的内容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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