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房屋租赁期限的 出租人能否随时解除合同

来源:http://www.laibizhi.com日期:2013-6-23 浏览:0

案件分析:宋某在半年前从房东赵某那里租到一套房子,半年之后,房东突然说要收回房子,要求宋某一个星期之后搬出去,宋某感到很生气,但是又不知道房东这样的做法是否是合法的,因此在网上咨询律师寻求帮助,希望能了解一下未约定房屋租赁期限的,出租人能否随时解除合同?

    律师解答:根据宋某的描述,很明显宋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是不定期租赁合同。据我国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分为两种,一种是定期,一种是不定期,如果是六个月之上的,则要提供一定的书面形式,这种是定期的,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固定的日期或者是日期并不明确的话,那么这种合同就是不定期合同。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可以用来收益、使用,但是要支付一定的租金,而未约定房屋租赁期限的,出租人能否随时解除合同呢?自然是可以的。

    律师提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是不定期租赁,那么当事人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出租人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承租人。

    该案件中,赵某只给了宋某一个星期的时间,虽然看似合理,但是略显仓促,所以这一点赵某有错,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租人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应该在半个月或者是一个月之前通知,这样才能解除合同。

    最后,针对未约定房屋租赁期限的,出租人能否随时解除合同问题,律师还提到,尽管现代人租赁很少签合同,但是建议大家最好还是签订,这样既能保护自己的利益,也能保护对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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