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经济纠纷调解中心的透明催收流程

来源:www.laibizhi.com日期:2013-8-7 浏览:0

问题一:身为委托人我可不可以不露面?
    赖必治回答:当然,如果委托人有难言之隐或者不想当面进行委托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网络进行沟通。但是作为调解中心本身来说更希望委托人能亲自到场说明情况,这样对催收有一定的利处。虽然在一定的程序上会对委托人的资料进行记录,这是有助于催收,并不会将委托人资料泄露,这是起码的职业道德。在一个亲自委托的好处在于可以真实的看到调解中心的实际情况,了解催收专家的办事作风,有利以后催收工作中的沟通。

    问题二,双方沟通后可以按照委托人的意见来进行催收吗?
    赖必治回答:在催收前期还有一些事宜需要协商,还有欠款性质和欠款人偿还能力等情况的评估。最专业的是催款专家会给出一些建议,例如简单的催收可以进行适当的调解,或者非常疑难的催收可以建议由调解中心协助走诉讼程序等等。所以当事人意见还要具体分析,毕竟在催收中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催收专家会随机应变。

    问题三:去欠款人那里催款委托人一同去监督可以吗?
    赖必治回答:当然,签订了委托的协议和合同后整个催收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情况来定是否陪同。特别要提出的是建议在陪同过程中和催收专家在之前达成一定的默契,并且在催收过程中配合专家采取催收的办法,手段和技巧,不能造成无必要的障碍,这对委托人成功催收款项是不利的。

    问题四:催收回的欠款是直接打到委托人的账号吗?
    赖必治回答:当然,在催收过程中,催款专家都主张无现金流程,这是最具公正性的催收,避免没必要的误解和说不清的麻烦。等委托结束由委托人在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支付催收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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