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租赁物是否可以归承租方所有?

来源:www.laibizhi.com日期:2013-12-8 浏览:0

融资租赁合同届满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处置方式是有别于一般的租赁合同的。一般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毫无条件的是要返还给出租人的,但是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却有着不同的处置方式。

    第一,由于出租人出资购买了租赁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按照融资租赁的性质,出租人所在租赁物上得到的收益是投资加上合理利润,这要高于普通租赁中出租人的收益。正是因为这种性质,虽然出租人出资购买了租赁物,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但出租人根本初衷也并不是想得到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租赁物。

    第二,介于出租人的初衷和承租人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可以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将租赁期限届满后的租赁物处置做明确约定。期限届满可以由承租人支付相应的价款购买租赁物,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一大特点,也就是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具有选择拥有租赁物所有权的权利。

    第三,一般的融资租赁合同在订立的时候都会对租赁物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的归属问题进行约定,一旦出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发生争议要依据法规处理,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
        
    所以,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租赁物是否可以归承租方所有的问题上,是要看双方在合同中关于租赁物归属权的约定,如果约定出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转让给承租人,那么承租人是有权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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