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来源:本站日期:2015-10-2 浏览:0

    我们都知道缺席判决是指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经过一定程序后可以做缺席判决。但是并不是所有这种情况都能够让法院支持缺席判决。特别是一些民事纠纷,例如债务纠纷中债务人下落不明等情况。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债务人不到庭就可以让法院作出缺席判决的结果,然后让债务人还钱。

    什么情况可以缺席判决?
    案件到了开庭审理阶段,当事人只有一方到庭,这时并不影响法院的正常审理,经过审理,对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审理的程序,审查没有出庭的一方当事人相关证据和答辩后可以做出判决,即缺席判决。其中当事人一方未到庭包括原告还有被告,以及代理人。

    缺席判决对原告和被告有哪些区别?
    原告不到庭是不是很可笑,当然,自己提出诉讼然后开庭不到,自然要被视为不想起诉了,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由法院来裁决作为原告撤诉处理。当然不论是被告还是原告在开庭过程中没有正当的理由就在中途离开了庭审现场,那么也可以做出缺席判决。被告不到庭同样根据确实的案件情况审理后进行缺席判决。有些专业人士认为,这种原告与被告在缺席判决的处理上有一定的不公平性。原告不到庭会视为撤诉,被告不到庭继续审理判决。原告还有再进行起诉的机会,而被告显然就只能接受法庭的判决。

    民事债务纠纷中缺席判决是怎么回事?
    一般情况,债务纠纷中常常遇到债务人失踪的情况,正因为其不愿意还钱才采取了躲避的形式,要钱找不到人,追债抓不到影子,开庭不应诉,不到庭,不反应,下落不明......这种情况法院会做出缺席判决。但是,要注意,如果债务纠纷中的当事人之间债务关系并不明确,例如债权人无法证明债务人欠款的事实,或者证据不足等等,这时法院就要考虑是否要继续审理此案,而不能轻易的做出缺席判决的决定。

    在债务人不能出庭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是否有明确的借贷关系成为债权人最重要的工作,因为这直接影响着法院能否继续审理,特别是法院能否做缺席判决的结果。一旦无法找到证明双方确实的借贷关系的证据,中止诉讼便是债权人不得不接受的现实,那么这个债务纠纷的官司审理周期无疑是要延长的。即使证明了确实的借贷关系,做了缺席判决,债务人下落不明对强制执行也会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
 
    综合以上情况加之缺席判决实践中诸多的缺陷,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务必理清思路,寻找更为快捷有效的解决纠纷途径。首先要委托专业的债务管理机构,例如清债公司,解决证明双方借贷关系证据缺失的问题。即使不委托清债公司帮助全程清债,也会对开庭审理缺席判决带来有利的基础。其次,债务人失踪,下落不明,即使做缺席判决也不见得债权人就能顺利清债。这时可以委托清债公司帮助自己寻找债权人下落,不但可以扫清讨债过程中的障碍,更可以顺利的完成庭审,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债务纠纷正常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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