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仅要求优先购买其承租的部分房屋应否支持?

来源:本站日期:2015-11-3 浏览:0

承租人租赁房屋后,仅要求其购买其承租的部分房屋,这种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否应该支持?

1、可享受部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这种情况下,承租人租赁了出租人房屋,但仅要求优先购买其承租的部分房屋。如老王租用老李共5套住宅,老李准备出售其全部的5套住宅,这时候老王却仅想购买其中的一套,那么老王是否享受这一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呢?答案是肯定的,老王虽然拥有这5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但并不代表他必须要行驶其权利,也不是说优先购买权是整体性的。

2、无法享受部分房屋优先购买权

但是,如果承租人所租用的房屋为整体房产,无法进行分割出售,这时候承租人肯定无法享受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因为房屋的完整性而消失,并不具有整体房屋的同等优先购买权。

3、多套整体一致出售

如果出租方将多套房屋一并出售,并要求同一个人购买。那么,这时候承租人是否还享受其优先购买权呢?一般认为承租人是不具备优先购买权的,因为并不是在其同等情况下,出租方将多套房屋进行整体出售,承租人无法享受整体的优先购买权。

而另外的人认为,只要该房屋能够进行分割,即使是出租方想进行整体打包式出售,其行为损失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应进行制止,承租人有权利享受其部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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