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将抵押物重复抵押的 应当如何认定其效力

来源:http://www.laibizhi.com日期:2013-6-23 浏览:0

案情分析:刘某从赵某手里接到伍拾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双方约定以刘某的酒店为抵押,并且在签订合同之后双方到当地有关部门做了登记,后来刘某资金不够,于是就又把酒店抵押给了宋某,借了十万,不过依然没有让刘某的生意好转,后来,刘某破产之后,赵某要求刘某按照合同抵押,而宋某也要求,双方对此产生矛盾,都想优先获得赔偿,那么借款人将抵押物重复抵押的,应当如何认定其效力呢?

    律师解答:根据案情的描述可以看出,刘某将自己的酒店先后抵押给赵某和宋某,而按照我国规定的一物一权的说法,这样的做法似乎不对,但是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对此约束,而是鼓励重复抵押。律师指出,重复抵押是将同一个物品进行抵押,只要不设置冲突的关系就能成立。

    像本案中,刘某的酒店先是以五十万的价格抵押给赵某,后来又抵押给宋某借了十万,虽然看似不对,但是实际上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因为刘某的酒店本身就值五十万以上,而随着地价的上涨,自然也会跟着升值,所以当刘某再以十万的价格抵押给宋某的时候也不过分,完全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再次抵押不得超过余额价值。

    那么,借款人将抵押物重复抵押的,应当如何认定其效力呢?在本案中我们得知,刘某和赵某之间做过一次登记,而宋某的则没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登记的享受优先抵押权,所以赵某可以先得到赔偿,之后才是宋某的。

    通过以上内容对借款人将抵押物重复抵押的,应当如何认定其效力的讲解,相信大家已经对重复抵押有了初步了解,这个法律允许的情况,很明显现在有不少人对其有误解,所以要想让自己过得更好,就要懂法律,这样才能做得更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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