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租过程中租赁物受损 责任如何负担

来源:http://www.laibizhi.com日期:2013-7-8 浏览:0

 租房是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一种协议,在没有到期或者因为特殊原因解除合同之前,只要是合法的签署,都是有效的。那么转租而确立的合同是承租人和第三人之间的一种协议。租赁物的损坏赔偿都要进行合理责任承担。

    尚小姐与出租人刘大娘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尚小姐只住了一个月因为工作调动只能将房屋转租给同事刘某。谁知刘某是个粗心的人,上班时忘记了关煤气阀门,造成了火灾,将出租屋烧毁。刘大娘要求尚小姐来赔偿,这使尚小姐很委屈。

    根据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想要将房屋转租给别人必须经过房东的同意。并且转租后原来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在转租过程中出租房屋的损失或者物品的损失是由承租人来赔偿的。也就是说尚小姐来赔偿出租房的着火后损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那么尚小姐岂不是很亏?不是,尚小姐可以向刘某来行使追偿权。让他来偿还自己赔偿给刘大妈的损失费。

    其实在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承租人也就承担了对租赁房屋以及物品的妥善保管义务,对租赁房屋不能擅自转租,对物品更不能私自处分,所以即使转租给其他人,在承租人与房东合同存在的有效期内,不论是承租人还是转租人破坏了租赁房屋或者物品,承租人都是要承担责任的。这里面也涉及到承租人转租房屋签署合同的详细,严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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