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能否和解?

来源:本站日期:2013-12-18 浏览:0

出于对经济纠纷的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保护,公平的审理上诉人上诉的案件,法院在这个过程中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正义形象。但是为了让双方更好的解决经济纠纷,法院常常会在一定的程序上对双方进行和解的建议提出。一个是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一个更是对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情感的美好期待。那么已经走上法庭了,可以说都撕破了脸皮了,还可以在审理过程中提出和解吗?

    我们常看见两个小朋友因为一件玩具而发生争执,你也不让,他也不让,这时两个小朋友被请到老师的办公室,老师语重心长的主持这场战争的和解,让小伙伴们握手言和,让两个人想一个最公平最好的办法来分享这件玩具,两个小伙伴又开心的拉起手去欢笑,去游戏了。其实细细想来,大人们因为一些经济的利益互相不谦让,不退让,争执不休,纠纷还会因为这种情况不断的升级。可见大人们还没有小朋友更愿意接受和解这种办法,特别是已经闹到法庭之后。

    和解是一种经济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在诉讼前和诉讼中都是可以来进行和解请求的提出的,所以说即使一方将经济纠纷升级为诉讼,那么在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过程中,法院会担任和解主持人的身份。只要在整个诉讼还没有完成之前,没有宣布判决的结果之前,和解都是被允许的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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