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地方保护主义逍遥法外

来源:http://www.laibizhi.com日期:2013-7-24 浏览:0

赖必治经过多年对老赖行径的研究,从他们对债权人敌对的心理上分析,这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有着很鲜明的特征:对抗,侥幸,权势,尊严,排外。了解债务人的几种心理有助于在对抗中采取有效手段,占据维权有利地位。

    在这些鲜明的特征中我们发现“排外”心理在理解上好像不那么透彻。其实这里的排外就是我们题目中所说的想通过地方保护主义的手段来让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主张,债务人逍遥法外。

    其实这种债务人无疑是被宠坏的小孩,更是因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娇宠助长了这些债务人的逃债任性行为。蒋某家住某市的一个小县城,借了别人的钱就跑回家里大肆搞建筑,亏了钱不敢见债权人。结果债权人千里迢迢从另外的城市直追而来,将他告上了当地的权力部门。无巧不成书,这里的管事人正是蒋某的准姐夫。一切不不必多说。债权人被告知很多地方不妥,很多资料欠缺,蒋某承建的项目在本县是受到保护的等等。

    很多债务人就是凭借自己在自己地盘的权威,或者自己所处的特殊地理条件,以及一些只属于本地的规章制度和约定俗成的习惯,将自己的社会地位也搬出来,和当地的权力机构部门去巧舌如簧要求其以保护当地利益为借口,实质保护自己的债务不用偿还。

    鉴于这种情况,在签署借贷合同上需要将诉讼管辖权进行约定,最好约定对债权人有利的法院来解决一旦发生的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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