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已过乐坏欠款人 挽回亲情重拾人间真意

来源:本站日期:2013-8-6 浏览:0

手里攥着一张发黄的欠条,而这张欠条是不能在要回一分钱了,因为它过期了。欠条还有过期一说?当然,这要看欠款人的态度,如果他坚决不还,你又不去法院告他,好吧,民事诉讼的时效期为两年,过了两年你就失去了诉讼的权利。

    这还要看被欠款人的态度,知道自己被欠款不还还无动于衷,是不是就属于不正常的了?谁要是被别人欠着钱,又了解到对方是个欠款不还的无赖,谁还不是日夜睡不着觉啊?可恰恰就有这样的木讷的借款人,明知道对方是在有意拖欠或者就是明告诉你了不还,他还是不采取行动。

    小昌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是去了双亲,由亲叔叔抚养长大,当初家中的所有积蓄都交给了叔叔管理,叔叔要做生意就拿去用,并且在村委会的监督下给小昌写了一张欠条。小昌慢慢长大,大学录取通知书到了村里,并没有让他的叔叔高兴,因为小昌要上大学管叔叔要钱,当然得不到支持。无奈小昌放弃了学业自己去深圳打工。

    十年过去了,小昌想起叔叔霸占自己家的财产就生气,他已经是长大成人,他要拿着欠条去告叔叔。然而这欠条上写着还款的日期是十五年前,而自己管叔叔要钱的时候也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这可是乐坏了他的叔叔。白白赚了一个大便宜。

    赖必治的出现让小昌眼前一亮,在深圳见多识广的小昌决定用民间经济纠纷维权机构来帮助自己,他想走法律程序或许要复杂,就让赖必治试试看。

    半个月后,叔叔亲自来到小昌打工的公司,给了小昌一张银行卡,还带来了婶婶亲手包的汤圆。许久未得到亲情的小昌哭了。他其实已经决定只要叔叔还一半欠款就行,因为毕竟自己是叔叔抚养长大的。亲情又回到了他们的身边,这多亏了赖必治的谈判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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