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来源:http://www.laibizhi.com日期:2013-6-30 13:54:45 浏览:0

请教各位大状一个问题:“公司”此公司没有在工商局注册登记,对外以公司名义进行活动,并刻制了“公章”,这种行为算不算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如果构成,对于刻章者和授意刻章者是否构成共犯? 如果不构成,他的行为算什么?有什么法律后果? 如果他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但他向有关司法机关出示了,有盖章的文件,做为另一案件的证据,能不能认定为仿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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