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来源:http://www.laibizhi.com日期:2013-7-31 浏览:0

“南南,南南......我的儿呀!狠心的杀人犯啊 连我这老婆子一起捅死得了......呜呜...呜呜...呜呜......”撕心裂肺的哭声,每个听到的人心中都是刀割般疼痛,更别说看一眼正在一座新坟前哭诉的老太太。 其实这个满头白发的老人并没有多大的岁数,只因为常年的疾病折磨加上唯一的儿子突然死去......

    老太太的儿子摆摊卖水果,所有的生活来源都是为了给妈妈治病,父亲在年轻时就抛下了南南和他的妈妈。谁知在抢摊位的时候,余某仗着自己有所谓的大哥撑腰,硬是要枪南南起个大早占的摊位。南南当然不干,谁知余某一个电话,所谓的大哥带着小弟们就都来了,将南南一顿毒打,其中一人因下手太狠一下将南南打死。

    在这起案例中南南的母亲其实成了最大的受害者。没有南南很难想象这位母亲该怎样生活,可以说南南的母亲没有在本案中受到直接侵害,但是却属于名符其实的间接受害人。这时对于诉讼中是可以要求被告人来承担间接受害人的损失赔偿的责任的,那么间接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损害的事实——南南母亲因为南南的离世,生活和治病都缺少了很大的精神和经济支柱。
    违法的行为——余某等人强行抢摊位,打死南南,属于严重的暴力违法行为。
    因过度关系——应为余某等人将南南致死,导致南南母亲无依无靠这是真实存在的因果关系。
    主观过错——其实在间接受害人的赔偿责任中,并不要求余某等人对间接受害人有过错。只要其他构成要件符合就可以要求余某等人对南南的母亲进行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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