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实的依据是否可以单凭录音磁带来认定

来源:本站日期:2013-9-9 浏览:0

能够被认定为证明事实的依据,那么也就是具有了证据的被采纳的条件。案件涉及的书面证据,物品证据,视听证据,证人的证言证据,对案件情况当事人自己的陈述证据,还有专业部门鉴定后给出的结论,以及司法部门对现场等情况的勘验得到的笔录等都属于证据的种类。那么证据的种类这么多,认定事实的依据可否单凭一个录音磁带?

    对案件审理中不论是哪一种类型的证据只要是合法渠道获得,经过了人民法院对其证据的查证,被获准成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那么这样的证据将会帮助案件的判决更具公平公正性。录音磁带则属于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一种,如果获得的渠道是合法且具有真实性的,经过查证符合法规,可以得到单独作为证据来对事实依据做认定的资格,被法院采纳。

    席某请袁某的建筑施工队为其建设厂房,但是因为席某与合伙人未能达成一致,致使工厂没有开设起来,但是已经建好的厂房这笔建设费却成了困扰,袁某认定这笔钱应该由和袁某签订承包合同的席某来负责支付,却遭到了拒绝,席某也疯狂的将最重要的合同撕毁。袁某一气之下带人将席某控制住强行要求其录音承诺三天后还款。而这样的录音证据是不能成为事实认定的依据的。

    因为其证据的获得是通过非法的手段,不能成为事实认定的依据。但是其他如采购票据,建设期间双方的沟通记录,以及一些证人证言和实际存在的以建设完的厂房都是可以被当做证据的,袁某实在是不需要出此下策。所以律师建议大家,获得录音证据的方式一定要合法和正规,切勿为了证据的取得不择手段,丧失了本可以用正常程序和有利证据获得胜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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