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建筑资质的人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的 责任由谁承担

来源:本站日期:2013-6-23 浏览:0

 建筑承包总是层层叠叠,上级承包给下级,下级再承包出去,这样一层一层最终难免有疏忽,本案中就是这样的情况。2009年的时候,某公司为了节省成本将工程承包给刘某,而刘某不具备建筑资质。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不合格导致其中一位施工人员张某从高处落下受伤,经鉴定是四级伤残,于是张某要求刘某赔偿,但是刘某没有那么大的经济能力,于是向建筑公司请求支援,但是建筑公司以其没有施工资质以及不合格等为理由不给刘某工程款,无奈之下,张某只好将刘某以及建筑公司一起告到法院。那么,无建筑资质的人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的,责任由谁承担呢?

    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情况,律师指出,要想知道无建筑资质的人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的,责任由谁承担,首先要判断其合同是承包合同还是承揽合同,这点对受伤人员张某非常重要,如果是承揽合同,那么只能向刘某要赔偿,而如果是承包合同,那么建筑公司以及刘某对张某都有连带责任。

    虽然在这个过程中,刘某的建筑队没有建筑资质,但是已经于公司产生了承包合同关系,因此公司以其工程不合格为理由不付款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在一般的建筑工程中不存在承揽合同,也就是说张某与刘某以及公司之间是承包合同,刘某和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无建筑资质的人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的,责任由谁承担?而且张某与该公司已经形成合同关系,其受伤属于工伤,所以既可以以承包合同的连带责任起诉刘某和建筑公司要求对方赔偿,同时也可以要求建筑公司支付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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