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法院的离婚调解书能否直接向债务人索要欠款

来源:http://www.laibizhi.com日期:2013-7-2 浏览:0

吕某和张某因为感情不和在2009年约定离婚,在离婚时,双方经过法院调解,将其夫妻共同经营的一家针织厂的外债某公司所欠的十万块钱给了吕某,事后,吕某以及前夫张某将两人已经离婚并且将这部分债权转给吕某的事情告知该公司,但是随后当吕某要求该公司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该公司却以自己当初是和张某签订的,应该是由张某来追款,吕某没有这个权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吕某在网上咨询了律师,律师针对吕某提出的持法院的离婚调解书能否直接向债务人索要欠款问题做出了详细解答。

    据律师介绍,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发生的对外债权,如果没有做过特殊的约定,那么就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此过程中他们可以独立主张债权,也可以夫妻共同拥有,不过如果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没有做过约定的话,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持法院的离婚调解书能否直接向债务人索要欠款?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如果转让债权是需要通知债务人的,如果不通知的话,则此次转让无效。在此案件中,吕某和张某通知了该公司,所以该债权已经具备法律效力。

    所以吕某可以凭借法院给的离婚调解书要求该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的话,吕某可以要求法律强制对方执行,因此律师建议吕某在和该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法律帮助。

    更多关于持法院的离婚调解书能否直接向债务人索要欠款的解答,请咨询专业人士,专业人士会为你提供更多更详细的解答,让你能更好的解决类似的案件。

0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