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誉保护 · 民刑结合追责
24小时咨询热线:186-8240-5888
首页 / 商誉损害追责

商誉损害追责:品牌口碑,不是谁想黑就能黑

企业被同行诋毁、被"网络黑嘴"发负面稿、被自媒体勒索"删帖费",我们提供民事索赔+刑事报案+监管举报组合拳。

一、哪些行为在损害你的商誉?

  • 网络黑嘴/黑公关:自媒体、营销号发布"某品牌实锤""某企业暴雷"等虚假负面稿,借机索要"合作费""公关费";
  • 同行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编造产品质量、虚假宣传、财务造假等信息,通过直播、短视频、行业群传播;
  • 恶意评测:测评博主未实际体验即发布"质劣价高""智商税"等贬低性结论;
  • 离职员工/前加盟商:长期在网络发布不实控诉帖文,引导舆论;
  • 职业投诉人:以"曝光"要挟企业给钱私了。
法律依据:《刑法》第221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二、商誉损害维权的三层路径

第一层:民事索赔

以名誉权纠纷或不正当竞争纠纷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删除内容、公开澄清、赔偿经济损失(含商誉损失、律师费、公证费)。最高法企业名誉权典型案例已明确:测评博主无事实依据发布贬低性评论,构成侵权。

第二层:刑事报案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造成重大损失(如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导致企业停产、破产、恶劣影响的,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报案。以负面稿要挟"删帖费"的,还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第三层:行政举报

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商业诋毁行为,可处行政处罚;向网信办、平台投诉要求下架;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三、商誉维权的取证重点

  • 对所有负面链接、视频、文章进行全量公证,并记录传播数据(阅读、转发、评论、播放量);
  • 固定"致损证据":投诉量上升、退货率上升、客户解约、股价波动、搜索指数异常;
  • 固定"要挟证据":聊天记录、邮件中"给钱删帖"的表述,是定性敲诈勒索的关键;
  • 证明对方与竞争对手的关联关系(股权、合作合同、资金往来),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四、我们的差异化优势

湘军风控由网络律师+刑事律师联合办案,区别于普通只做民事侵权的团队:我们能把"删帖道歉"升级为"刑事追责",对职业黑公关、网络黑嘴形成真正震慑。

相关业务推荐

相关法律知识

企业正在被恶意抹黑?

商誉受损每多一天,损失都在扩大。立即电话沟通。

186-8240-5888
← 返回首页
📞 186-8240-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