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结案?

来源:本站日期:2013-8-6 浏览:0

  网友咨询:钱律师你好,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做行政,后来因为待遇问题,和公司产生纠纷,从而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处理,而劳动仲裁部门也接受了这个案件,目前还在处理当中。现在,我新找了一家公司,但是在外地,我不想来回跑,因为来回跑不仅耽误我的工作时间和进度,同时还需要花费不少钱,所以想要咨询一下,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结案?什么时候我就不用来回跑了?

  律师解答:你好,劳动者和企业单位之间产生劳动纠纷,自然需要劳动仲裁庭处理,而劳动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类的案件,必须在受理案件开始六十天之内的结束,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延期,那么仲裁庭会适当延期,但是最多不超过三十天。

  此次案件中,你因为和原来的公司有纠纷,所以申请劳动仲裁,而劳动仲裁也受理了,那么在两个月之内就会结束,毕竟你们之间的纠纷并不复杂,所以你只需要等待两个月即可。

  另外,还有不少人和企业之间存在比较复杂的纠纷,不仅浪费时间和精力、金钱之外,还耽误新工作,对此,律师建议,最好在案件处理之前,先了解清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结案?

  同时,可以委托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不仅能少花费精力,不影响新工作,同时也能避免更多的经济损失。当然,如果对于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结案问题比较清楚,或者是对这方面的法律比较熟悉,也不影响自己的新工作,那么自己处理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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